奖勤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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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筑善同行·情暖学子”高校助学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1日 17:53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帮助困难学子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指引学生更好的学习,为自己的人生幸福奠定坚实的基础,贵阳市慈善总会和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合作开展了“筑善同行·情暖学子”高校助学计划,现2025年评选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助内容

(一)资助对象:符合资助条件的我校贵州省户籍在读品学兼优的大一本科新生2025级,不含专升本学生),除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家庭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4000元/人/学年,每学年经贵阳市慈善总会考核通过的学生,原则上持续资助4年。

(三)资助名额:15名。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及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推选1名学生参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后,推选15名受助学生。最终受助资格以贵阳市慈善总会面访结果为准

)受助学生需要配合关于助学计划的相关工作,根据后续工作安排及时提交学习总结、学习成绩等反馈学习生活的资料,按时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等。

注:贵阳市慈善联合总会根据上一年度高校合作情况及助学效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二、申请条件

生活困难、品学兼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一)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仅限学生及学生父母患有国家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且仍在接受治疗,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近半年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具体见《国家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目录》(附件3);

(三)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仅限学生及学生父母身患残疾,持有县级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四)家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就读于高中及高中以上年的学生(不含研究生及以上年级),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五)单亲家庭或孤儿,且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生活困难指无法筹集足够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等与学习相关的费用。

品学兼优指入学成绩在本系排名中等(50%及以上,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优先。

三、证明材料(材料与申请条件顺序相对应)

学生需提供本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材料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经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以及按不同申请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收入证明;

(二)医院疾病诊断书、检查结果报告及相关证明、6个月内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三)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以及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四)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无固定经济来源证明;

(五)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四、申请时间

20259月1824日。

五、申请流程

(一)按照2025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新生中,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及患重大疾病等特别需要此资助的学生,各学院推选1名拟资助新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及提供相应材料

(二)学院对学生所提交材料及入学成绩等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公示2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资助中心;

(三)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无误后召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评审,推选15名受助学生,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贵阳市慈善联合总会。

六、审核要求

每年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学习及家庭情况进行新一轮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报市慈善总会,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审核内容如下:

(一)学生就读情况,有无挂科、退学、辍学等;

(二)家庭状况有无改善,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门槛;

(三)学生是否已通过学校或个人努力勤工俭学,可以负担相关费用;

(四)是否主动配合市慈善联合总会及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关于助学计划的相关工作,包括及时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等;

(五)在规定时间提交学习总结、学习成绩等反馈学习生活的资料,相关资料需提请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六)学习成绩需达到本专业中等及以上排名,并经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七)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无弄虚作假等行为

(八)是否有违反基金会资助条例及不续助的其他情形

以上任一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被资助条件,受助资格将终止。

七、评审原则

(一)优先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等“特别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优先选择同时符合2类及以上困难情形的学生(如“低保+多子女”“残疾+重大疾病”);

(三)成绩排名优先:同一困难情况下,入学成绩排名更靠前的学生优先;

八、材料提交

各学院在9月24日之前提交以下附件1、2、4及高考成绩专业排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402399759@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北校区颂雅楼308办公室赵志君老师处24日前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逾期不予补报。

联系人:赵志君;联系电话: 15885004635

特此通知

 

附件:1.助学金申请表

2.申请条件及证明材料目录

3.国家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目    

4.审核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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