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精神和《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和调剂工作。
三、调剂相关要求
(一)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招生专业及初试分数线执行国家B类线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英语笔译 |
353 |
51 |
77 |
无 |
(二)招生计划调剂缺额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缺额 |
备注 |
055101 |
英语笔译 |
10 人 |
无 |
(三)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200%。
(四) 调剂系统开通时间:2023年4月6日00:00-4月6日12:00,若到时还未满员,将适当延迟关闭时间。
(五)调剂条件和要求
1.调剂的总原则:考生的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不接受跨学科调剂。
2.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按照以下三个类别依次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在同一类别条件下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第一类别满员的情况下,则不再考虑第二和第三类别。如果出现第一类别未满员的情况,则考虑第二类别符合条件的考生;如果第二类别依旧未满员,则考虑第三类别符合条件的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科目相近的。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
3.不接受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
4.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并按照相关提示要求填写调剂志愿。
5. 参加调剂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确认(时间从发送时间开始计时),未回复者经电话提醒仍未回复,将取消发送的《复试通知书》。调剂复试期间考生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报到时需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6项必须提供):
1. 初试准考证。
2. 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3. 本人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页,正反页应在同一页)。
4. 应届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试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须提供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5. 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原件。请严格按照表格中的条件设置填写。)
6.成绩单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修学分的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历的材料(如外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二)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已成功缴费截图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2023年 4月9日-10日
4月9日上午09:00-12:00 报到,资格审核;地点:15-1108室
4月9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4:00-16:00 《英译汉》;16:30-18:30 《英语写作》
4月10日 09:00-11:00 专业笔试
14:00开始综合面试(13点40在15-1109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 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
3. 复试地点:贵州民族大学花溪校区外国语学院(15号教学楼11-12层)
(二)复试内容和成绩
1.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项内容,满分300分。
2.笔试科目:汉英互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 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英译汉》和《英语写作》两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
(一)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初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成绩高低顺延录取。
(三)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及时向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培养科提供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 加试科目成绩任何一门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七、复试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省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缴费流程。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诚信复试。考生复试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或拍照,禁止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85428723 尹老师 联系电话:16685108619
邮 箱:463581743@qq.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贵州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花溪校区)
附件:
1. 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2. 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