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省有关领导的批示要求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的紧急通知》(黔教办函﹝2020﹞14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10月底前国家助学金及教育扶贫学生资助资金必须全部发放到位。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收官战,现请各学院统计2020-2021学年省内、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班主任、辅导员逐一核实学籍在我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得随意交给学生干部或学生助理去处理,务必认真核实《2020-2021学年**学院老生(新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附件1)的信息,同时完善该表中信息,如学生学籍异常(休学、当兵等),出现不在校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该表中学生签名处务必学生本人手签,不得代签。
二、经调查核实,如学生确实是省内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但未出现在附件1名单中的或者是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在备注栏注明是“省外建档立卡”),请务必组织学生填写《2020-2021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统计增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以便根据政策及时给予资助。
三、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橱窗、QQ群、微信群及主题班会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务必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附件3)打印发放至每一名学生手中,必须做到人人知晓,不漏一人。
四、各学院要耐心做好解释,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疏导和后续服务工作,对未通过审核且经调查确实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积极引导学生用好学校其他奖助政策,确保学生能安心生活、学习。
五、各学院要按时上报材料,务必于10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00之前将附件1、2(需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中的《回执单》(需纸质版)和附件4(需纸质版)交至大学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9办公室。
附件: 1.2020-2021学年**学院老生(新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
2.2020-2021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统计增补表
3.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4.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发放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