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现将发放 2021 年下半年学生物价补
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校本科生、预科生(含校外预科)、交换生、本科第二学
位学生,以实际在校时间计算进行发放。
以下情形不属于发放对象或暂时不予发放。
1 .留学生不在发放范围内;
2 .休学的学生暂不发放,待复学后才能发放;
3 .应征入伍现役学生暂不发放,待退役复学后才能发放。
二、发放标准
1 .在校生按 4 个月( 9 月份至 12 月份)发放,每生每月 31
元共计 124 元。
2 . 2021 级新生、预科生按 3 个月( 10 月份至 12 月份)发
放,每生每月 31 元共计 93 元。
三、发放程序
学院汇总统计填写《 2021 年下半年物价补贴学生名单》(务 必将电子版发送至 2402399759@qq.com ),经学院主要领导或 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再自 行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学生名单,不得多报、少 报、错报。
2 .各学院要及时安排部署,务必在 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完 成本科生、预科生物价补贴的发放工作。
3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知恩 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切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提高资助 育人实效。
4 .请务必核准学生身份证号,以便导入全国资助系统,身
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栏设置为文本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