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现将发放 2022 年上半年学生物 
价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校本科生、预科生(含校外预科)、交换生。 
以下情形不属于发放对象或暂时不予以发放: 
   1.留学生不在发放范围内; 
   2.休学的学生暂不发放,待复学后才能发放; 
   3.应征入伍现役学生暂不发放,待退役复学后才能发放。 
二、发放标准 
   1.在校生按 5 个月(3 月份至 7 月份)发放,每生每月 
31 元共计 155 元。 
   2.毕业生、预科生按 4 个月(3 月份至 6 月份)发放, 
每生每月 31 元共计 124 元。 
三、发放程序 
   学院汇总统计填写《2022 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学生名单》   (,经学院主要   党政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再自行去学   校财务处报销。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学生名单,不得多报、   少报、错报。根据 2019 年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交换生可以   发放物价补贴。 
   2.各学院要及时安排部署,请务必在 2022 年 6 月 20 日   前完成本科毕业生的发放工作,7 月 18 日至 25 日完成在校   生本学期学生物价补贴发放工作。 
   3.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知   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切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提   高资助育人实效。 
   4.请务必核准学生身份证号,以便导入全国资助系统,   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栏设置为文本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