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分团委、学生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优争先,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贵州民族大学“两红四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两红四优”评选表彰工作按照根据《贵州民族大学“两红四优”评选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明确的范围条件、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始终把牢新时代青年工作的主题,坚持从严审核,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动员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二、参评资格
(二)红旗团支部(标兵)
团支部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 2023年度对标定级为“四星”以上。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学生团干部兼职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或“好”。
(四)优秀共青团员
团龄2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3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或“好”。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五)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
组织稳定性较强,服务功能发挥较强,符合学联改革标准,按期按标准召开学研代会。